贵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 重点建设大学。贵州大学现有艺术学院、人文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农学院等24个学院,学校共有112个本科专业,13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硕士授权点,10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和3个博士后工作站,学科专业涵盖文、史、哲、理、工、农、经、管、法、教育、医学等11个学科门类,形成了比较合理的学科专业结构和以研究生教育及本科教育为主体的办学体系。
我校艺术学院已有近50年的艺术办学历史。现有音乐、美术、设计、戏剧、舞蹈、雕塑、六个教学系,音乐学、美术学2个硕士点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绘画、艺术设计、表演、舞蹈学、雕塑、动画、摄影9个本科专业。有教授、副教授60余人,讲师100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1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6人,省管专家2人,校学术学科带头人5人,中青年学术骨干7人。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备,教学成果显著,社会影响大,办学信誉好,2000年贵州大学艺术学院被评为“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2008年贵州大学将面向贵州、湖南、湖北、山东、黑龙江、河南等省(区)招收国家计划内艺术专业普通本科生(四年制)350人。
一、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今年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内容
专 业 |
专 业 方 向 |
计划数 |
考试科目 |
校区 |
音乐表演 |
声乐 |
14 |
50 |
演唱(奏)歌(乐)曲2首;视唱练耳(口试);面试 |
太
慈
桥 |
管弦(打击) |
14 |
民乐 |
14 |
键盘 |
8 |
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20 |
44 |
演唱(奏)歌(乐)曲2首;视唱练耳(口试),面试 |
少数民族音乐 |
20 |
民族音乐学 |
4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3 |
专业(歌曲写作,旋律写作)视唱练耳(口试、笔试);
乐理与和声;器乐演奏 |
表 演 |
表演 |
24 |
58 |
朗诵与演唱;
形体测试及形象气质测评;
命题小品、即兴表演 |
导演 |
10 |
播音与主持 |
24 |
舞蹈学 |
舞蹈教育;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
40 |
形体测试; 舞蹈表演;
即兴与命题表演 |
绘 画 |
国画;油画 ;版画; |
55 |
素描;色彩;速写
|
动 画 |
动画 |
25 |
艺术设计 |
平面广告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 |
75 |
|
|
备注:以上为我校在全国的拟招生计划数,最终计划以各省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三、各专业评分办法
1、音乐表演评分办法:由主考教师(5人;视唱练耳考试3名教师)现场评议打分。
2、表演评分办法:由主考教师(5人)现场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3、舞蹈学评分办法:由主考教师(5人)现场评议打分。
以上考试过程均进行现场录像,以备对教师现场打分情况进行核查。
四、专业报名、考试
1、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07年12月22日—12月28日到户口所在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并现场录像,领取由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打印的《贵州省2008年艺术类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须备齐以下材料后报名:
(1)《贵州省2008年艺术类考生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一份。
(3)本人一寸免冠同底近照三张(打印、复印、数码合成照片无效)。
(4)专业报名考试费130元。
以上所交材料无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一律不退。
2、考生报名、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区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招生专业 |
贵州 |
1月17、18日 |
19—20日 |
六盘水、毕节、黔南、铜仁 |
贵州大学艺术学院(贵阳市贵州大学太慈桥校区) |
音乐表演、音乐学、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表演、舞蹈学 |
21—22日 |
贵阳、安顺、
黔西南 |
23日 |
遵义、黔东南 |
1月24、25日 |
27日 |
全省统考 |
全省术科统一考试,考点设在贵州师范大学 |
绘画、动画、艺术设计 |
五、文化考试、政审、体检
凡专业考试合格者,将于2007年2月5日前发放专业合格证。考生凭专业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统考。
政审、体检由考生所在地招生办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六、录取原则
经德、智、体全面考核,在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划定的文化考试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上线、专业及专业方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七、有关规定
1、专业考试所需用品(除钢琴、录音机、画纸外)一律自备。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3、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元/每年):表演6500,动画6400,绘画6700,舞蹈6900,艺术设计6900,音乐表演6700,音乐学6700,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6500。住宿费300、800、1200(元/每年)。
4、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费用自理。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奖学金。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毕业证、学位证发放: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授予贵州大学学士学位。
6、就业:学生就业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八、其他
1、贵州大学招生办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北校区
联系电话:0851—8292075 (兼传真)
招生网址:rso.gzu.edu.cn
2、贵州大学艺术学院地址:贵阳市花溪大道北段242号(太慈桥)
联系电话:0851—5103498(兼传真)
贵州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办
贵州大学艺术招生工作组
二○○七年十二月